译文
鲁僖公十五年十月,晋国的阴饴甥会见秦伯,两国在王城结盟。
秦穆公问他:“你们晋国内部意见和协吗?”阴饴甥说“不和。小人以失去国君为耻,又因丧失亲人而悲伤,不怕多征赋税,舍得花钱添置武器盔甲,并且拥立太子姬圉继任国君。他们说:‘宁肯奉事戎狄,也得报这个仇。’君子则爱护自己的国君,但也知道他的罪过。他们也不怕多征赋税,舍得花钱添置武器盔甲,却是为了等待秦国的命令。他们说:‘宁可牺牲,一定得报答秦国的恩德。’这样,意见就不一致。”秦穆公又问:“你们对国君的命运有什么看法?”阴饴甥说:“小人发愁,认为国君不免灾祸;君子宽心,以为国君必定回来。小人说:‘我对秦国
春秋时期至此,齐桓公已成霸业,但楚成王独树一帜,宋襄公虽说气力不济,也自命不凡想弄个头头当当。不过诸侯间认得的只是实力!西北的秦穆公在百里傒等的辅佐下,国力日渐强盛。在外交上对近邻晋国更是倾注了心血。晋献公死后他辅佐夷吾入主。但是已成了晋惠公的夷吾背信弃义,最后导致秦晋韩原大战,他也当了俘虏。
本文的两位主人公,对于晋国几次蒙秦国的帮助,一届届的国君轮番上台,从国内混战残杀到自乱而治,直至最后晋文公称霸诸侯,都紧密相关,所以必须予以简介;而且本文所述的事件,在秦晋关系、晋国的变迁中也较重要。说明这一段历史的来龙去脉,对于理解本文,以至后面的许多文章,如《寺人披见文公》
晋惠公本是秦穆公的小舅子,他靠姐夫的帮助,回国登了君位;却以怨报德,和秦国打了一仗,结果兵败被俘。阴饴甥在这时奉命到秦国求和,实在尴尬得很。但是,他在回答秦穆公的时候,巧妙地将国人分为“君子”、“小人”两部分,一正一反,既承认晋侯不是,向秦服罪;又表明晋国的士气不可轻侮。软硬兼施,说得不亢不卑,恰到好处。因此赢得秦穆公的尊敬,决心做个顺水人情,放回晋惠公,以提高自己的威信。
《古文观止》编者吴楚材的评语,说本文用的是“整对格”。现代学者钱伯城解释:整对格就是名与名对,段与段对。以本文来说,“君子”与“小人”对,“报仇”与“报德”对,“威”与“恕”对,“怀德”与“畏刑”
鲁僖公十五年(公元前645年)十月,晋国派使臣阴饴甥到王城与秦国会盟。在晋惠公背信弃义、和秦国交锋又丧师辱国被俘后,阴饴甥作为战败国的代表,面对仁厚的秦穆公,理屈不容置疑,但是他并未词穷,于是才有了这段对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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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子问于曾子曰:“问丧于夫子乎?”曰:“闻之矣:‘丧欲速贫,死欲速朽’。”有子曰:“是非君子之言也。”曾子曰:“参也闻诸夫子也。”有子又曰:“是非君子之言也。”曾子曰:“参也与子游闻之。”有子曰:“然。然则夫子有为言之也。”
曾子以斯言告于子游。子游曰:“甚哉,有子之言似夫子也!昔者,夫子居于宋,见桓司马自为石椁,三年而不成。夫子曰:‘若是其靡也,死不如速朽之愈也。’‘死之欲速朽’,为桓司马言之也。南宫敬叔反,必载宝而朝。夫子曰:‘若是其货也,丧不如速贫之愈也。’丧之欲速贫,为敬叔言之也。”
曾子以子游之言告于有子。有子曰:“然!吾固曰非夫子之言也。”曾子曰:“子何以知之?”有子曰:“夫子制于中都:四寸之棺,五寸之椁。以斯知不欲速朽也。昔者夫子失鲁司寇,将之荆,盖先之以子夏,又申之以冉有。以斯知不欲速贫也。”
今有客马,日行三百里。客去忘持衣。日已三分之一,主人乃觉。持衣追及, 与之而还;至家视日四分之三。问主人马不休,日行几何?答曰:七百八十里。
术曰:置四分日之三,除三分日之一,半其余,以为法。〔按:此术“置四分日之三,除三分日之一”者,除,其减也。减之余,有 十二分之五,即是主人追客还用日率也。去其还,存其往。率之者,子不可半,故倍母,二十四分之五。是为主人 与客均行用日之率也。〕
副置法,增三分日之一。〔法二十四分之五者,主人往追用日之分也。三分之一者,客去主人未觉之 前独行用日之分也。并连此数,得二十四分日之十三,则主人追及前用日之分也。是为客用日率也。然则主人用日率者,客马行率也;客用日率者,主人马行率也。母同则子齐,是为客马行率五,主人马行率十三。于今有术,三百里为所有数, 十三为所求率,五为所有率,而今有之,即得也。〕
以三百里乘之,为实。实如法,得主人马一日行。〔欲知主人追客所行里者,以三百里乘客用日分子十三,以母二十四而一, 得一百六十二里半。以此乘客马与主人均行日分母二十四,如客马与主人均行用 日分子五而一,亦得主人马一日行七百八十里也。〕